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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天价律师费,香港前特首曾荫权终审无罪!

法往情深 2019-08-26

编者按:

【法海观潮】世界法治之潮,与我们之间总隔着一道高墙。只有跳出固化的圈子,接收更广阔的声音,才有更多提升思辨能力的空间,才有在发展中进步和创新的可能。联合北大国际法学院,我们希望能与大家一起“开眼看世界”!

今日推送的是香港这两天最大的新闻:74岁的前特首曾荫权终审无罪!经历的几年的反复审判和上诉,最终这位特首获得了清白。为了这一刻,3000万的天价律师费,他说已然花尽了夫妇几乎毕生的积蓄。但是,他仍然感谢他的律师团队,同时也感谢一路支持他的香港市民。

⊙本文长约2200字,阅读需时5分钟



曾荫权夫妇 图源自香港经济日报


曾荫权胜诉感言:渴望重过平凡的生活

 

七年的缠讼,终于完结,我内心满溢感恩。

 

去年我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前,确曾经过一番挣扎。毕竟七年多的刑事调查,法庭公开审讯多达五次,历时七十多天。服刑八个月,诉讼几耗尽我夫妇终身积蓄,令我和家人受尽折磨,心力交瘁,但我抱着两个信念,不管怎样都要走下去。

 

首先,内子勉励我坚持到底,让法庭还我应有的清白;再者,我很担心履行公务,在不涉贪腐的情况下遗漏申报利益,往往会被列作刑事罪行,若我入罪此案成为先例,刑事化便会被扩大和成为往后的法律依据,这样只怕公职人员会为了过份的避嫌而不再积极参与决策,导致施政失效。 


 

很感谢终审法院判我胜诉,亦不枉我当日坚持信念。

 

七年多以来,可幸得到家人的信任,时穷路困之处,我们互相紧靠。我的许多前同事和朋友,向我和家人伸出援手。夜永星沉之际,我的神师紧紧地搀扶我,走过这一路艰辛。 

 


许多香港市民不时送上支持和鼓励,我的法律团队为我努力不懈的抗辩。人性中的善良、正义、崇高,助我跨越这段莫大的逆境。

 

这些日子使我明白真正的心安,唯以谦卑的心境经历火炉锻炼而得;最后的理直,复以坚毅的步履穿越阴森的幽谷方至。未来我和内子、家人,渴望重过平凡的生活,继续在属灵路上追寻幸福和安宁,早晚祷告愿香港明天会更好。

 

我想再次多谢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师,教友,还有成千上万支持和关怀我的香港市民,无言感激。 

 

曾荫权

2019 年 6 月 26 日



亲口答谢法院、律师、同事、家人……


曾荫权除了透过公关发表书面感想,亦向传媒发布录音讲话,亲口向支持他的市民致谢:


“我同我细佬﹑妹妹同家人而家喺外地,刚刚收到呢个终审法院嘅判词,我地十分兴奋﹑开心同埋感恩。好多谢终审法院还我清白,亦都多谢我法律团队﹑我嘅同事﹑朋友﹑神长﹑教友,同埋我亲爱嘅家人。特别我要多谢一直支持我嘅香港市民,佢地嘅鼓励同埋信任,系我多年嚟坚持抗辩嘅重要动力,而家我心里面真系充满咗感恩。”



曾是香港被判囚之最高级官员


香港终审法院推翻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渎职控罪,撤销刑罚,并颁令无须重审。他一度成为香港历来被判囚之最高级官员。


现年74岁的曾荫权于2012年行将卸任之际,被媒体揭发以低廉价格租用广东深圳一大型住宅单元,但并未向行政会议申报其业主黄楚标正向港府申请香港数码广播执照。


曾荫权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其一直否认控罪,2017年被裁定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有罪,经上诉二审判囚12个月,2019年初刑满出狱。终审法院合议庭五名法官星期三(6月26日)一致裁定其三审胜诉。


曾荫权卸任时因诉讼缠身,并未跟随首任特首董建华晋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曾荫权当时称其“主动放弃”加入……他当时曾发表声明称:“我期望有关调查结案后,可以还有机会继续贡献国家、为香港服务。”


终审法院星期三以颁布判决书方式宣判。据香港媒体报道,曾荫权与夫人鲍笑薇正与亲朋外游,并未到法院领取判决书。


判决书说,原审的时候曾经争议曾荫权是否明知故犯。合议庭认为,若曾荫权没有忽视披露责任,只是不知道或不认为在有关情况下,有责任披露利益,其不披露利益决定,就不算明知故犯。



法律圈观点:3000万律师费的成因,更令人羡慕


这起事件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法律圈中的许多人士纷纷发表个人看法


林树焕律师:

前前后后4次上庭,加上控方的诉讼费等开支,曾荫权共花了近3000万!依靠律师,依靠法律,前香港特首曾荫权终获无罪。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刘一宏律师:

3000万律师费,如果省了,是什么结果?律师队伍参差不齐,水平差距是一到九级之大!


马文兵律师:

虽然你是特首,也会是冤假错案的受害者。

虽然你是法治最为健全的香港,也会发生冤假错案。

案件永远存在争议点,法律归根结底是人为的。

请一位好律师确实很重要,也很贵。三千万律师费是天价,但却对于特首的清白而言,却很值得!


梅春来律师:

我们没有香港这样的司法制度,我们的大法官也没有香港大法官那么有水准,我们的律师更没有香港御用律师那么有水准,所以曾荫权先生付出的三千万律师费,不是我们所见的金额高低问题,而是香港市民对司法信任所愿意支付的内心估值。换而言之,如果曾荫权先生不相信香港的司法,他一定会像我们大陆的高官一样,接受指定辩护,接受一审服判,或极力花钱勾兑各种关系,而不会倾尽所有的一切委托律师寻求上诉得直,这才是我们大陆律师界严重羡慕这三千万律师费的真正原因。


文章来源:法律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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